《集宁县志》民国十三年(1924)修成,抄本(成文社影印本著录 "民国十三年修抄本",四卷)
修纂人及时间
杨葆初 撰(纂修)
杨葆初时任集宁县知事;此前任平地泉招垦设治局局长,1922 年将平地泉改名为 "集宁" 者即其本人,民国十三年(1924)纂成此志

对应今地
今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。沿革:集宁之名源于元代集宁路故城;民国十年垦务局移设平地泉(旧名老凹嘴),民国十一年(1922)改集宁设治局,民国十二年(1923)改设集宁县(初属察哈尔,后归绥远省),地当塞北孔道。取 "集市安宁" 寓吉意。

卷目(四卷,约 3 万字)218页
卷首:目录、凡例、序
卷一:疆域(附沿革表)、县城、营缮、田赋、户口、乡村、军防、警政、司法、学校
卷二:商务、交通、山川(附桥梁)、物产、职官、人物
卷三:文艺(上)
卷四:文艺(下)

此志为集宁设县初修县志,特点在:
详记集宁由平地泉垦区→设治局→县的建置沿革,及垦务、田赋、户口
门类齐整(疆域县城、警政司法、学校商务、山川物产、职官人物、文艺),约三万字,虽简而体例完备
反映察哈尔 — 绥远交界、塞北垦殖设县的历史进程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