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馆陶县志》民国二十年(1931)铅印重刊本
卢少泉(县长)主持重刊,底本为清雍正五年赵知希原修、雍正十三年张兴宗增修,乾隆元年原刻的旧志;十二卷,4 册。旧馆陶县,原清代山东东昌府,今属河北邯郸市馆陶县,地处卫河沿岸,鲁西北平原。
版本要点:民国二十年本不是新编志,是翻印清代旧志,没有新增民国史事;仅新增一篇卢少泉所作重刊序言,正文全部沿用清雍正旧志原文。真正新编的民国《续修馆陶县志》是民国二十五年(1936)铅印本,二者极易混淆。记事下限仍为清雍正年间。

《馆陶县志》(民国 20 重印本)
原志雍正年间修成,卢少泉民国间任馆陶县长,见旧版残缺,筹款铅印重刊,保留清代传统方志体例。卫河、馆陶古城、冠氏邑古史为本志重点。重点记载:县域沿革、古冠氏邑、卫河水道、古迹冢墓;城池、公署、学宫、坛庙寺观、津梁驿铺;乡里村落、户口田赋、盐课、仓储、物产风俗;祀典礼制;历代职官、名宦;荐辟、文武科贡;乡贤、忠义孝友、流寓、列女;灾祥;碑记诗文。卷首保留原图考、旧序、凡例,加上卢少泉新撰重刊序。

卷目:
卷一:图考(县境图、县城图、学宫图等)
卷二:舆地志(沿革、疆域、山川、古迹、风俗物产)
卷三:建置志(城池、公署、学校、祠庙、桥梁驿递)
卷四:赋役志(户口、田赋、徭役、盐课、仓储)
卷五:学校志(学宫、学田、祀典)
卷六:祀典志
卷七:职官志
卷八:选举志
卷九:名宦志
卷十:人物志(乡贤、孝友、流寓、列女)
卷十一:艺文志
卷十二:杂志(灾祥、轶事拾遗)

《馆陶县志》(民国 20 重刊本)
此本只是雍正旧志的民国铅印复刻本,史料价值全部来自雍正原本,适合保存流传;不收录晚清及民国本地事迹。记载卫河水利、清初鲁西北田赋盐课、古迹人物,是研究清代前期馆陶地方社会的文献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