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大理县志稿》民国五年(1916 成稿,民国六年 1917 铅印)
旧为太和县,即今云南大理市;民国元年废大理府,太和县改名大理县。
修:张培爵(大理县知事);总纂:周宗麟(石君),杨楷、李文琴分纂;全书三十二卷,首一卷,铅印本,共六册,唐继尧、张耀曾、由云龙等十一人作序。

注意:民国五年定稿,民国六年排印出版,书目常两个年份并见。
版本源流
民国六年(1917)云南铅印本为原始版本,未入四库。

全书结构(新式分部体例,首一卷 + 三十二卷)
卷首:各序、凡例、修志职员、捐款名录、纲目、舆图。
地志部(卷 1):全县舆图、疆域、山川。
地理部(卷 2):地质、地势、气候。
建设部(卷 3‑4):建置沿革、城池、乡镇村寨表、公署、户籍、交通、会馆;户口记录杜文秀起义前后人口巨大变化,史料价值很高。
食货部(卷 5‑7):国家财政、地方财政、田赋杂税、物产、工矿制造,洱海区域经济史料集中。
社交部(卷 8‑10):自治团体、社会风俗、宗族、宗教、方言,记录白族风俗、民间社会。
祠祀部(卷 11‑12):祠庙、寺观、祀典。
学校部(卷 13‑14):旧学、新式学堂、教育经费。
武备部(卷 15‑16):历代兵事、团练、近代军警,记录大理辛亥光复、民初兵变。
选举部(卷 17‑18):科举、议员、新式人才。
官师部(卷 19‑20):职官、名宦。
人物部(卷 21‑23):乡贤、宦绩、隐逸、方技、列女。
艺文部(卷 24‑30):分历史、地理、人事、金石、诗文,大量大理碑刻、地方文献。
杂志部(卷 31‑32):祥异灾变、轶事杂记。

文本特点
体例新旧结合:保留传统方志门类,又吸收近代地理学、社会学观念,设地质、自治团体、方言、工矿制造等近代新类目,是云南民国方志的代表作品。
史料重心:南诏大理国遗迹、白族社会风俗、杜文秀事件、清末民初大理社会变革、辛亥迤西光复、新式教育、洱海周边物产商贸。
取材:参考明清《大理府志》《太和县志》,同时大量采访地方档案、乡老口述,下限至民国五年。
局限:部分古代史事沿用旧志说法,未做深度考证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