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新民县志》民国十五年(1926)
修纂:王宝善修,张博惠纂,王煜斌补辑
卷数:十八卷首一卷,全套 8 册
刊刻:民国十五年(1926)石印本(奉天刊印)
属地:新民县,今辽宁沈阳新民市;前身清代新民厅、新民府,民国 2 年改县
前置旧志:清宣统元年《新民府志》(管凤龢修),是府制时代志书;民国改县之后修此《新民县志》。

篇目
卷首:图、序、凡例
卷一 地理志:疆域、山川、气候
卷二 区划志:区村建置、警区学区沿革
卷三 建置志:城池、公署、祠庙、桥梁
卷四 财赋志:田赋、地亩、捐税、仓储
卷五 实业志:农、工商、集市贸易
卷六 教育志:新式学堂、学务
卷七 交通志:京奉铁路、驿道、河道、邮电
卷八 兵事志:防务、剿匪、近代兵祸
卷九 交涉志:对外交涉、铁路相关事务
卷十 慈善志
卷十一 礼俗志、宗教志
卷十二 人物志:名宦、乡贤、流寓
卷十三‑十四 列女志
卷十五 艺文志:碑刻、诗文
卷十六 物产志
卷十七 古迹志:辽滨塔、古城、金石碑碣
卷十八 杂志:灾祥、轶闻、杂记

史料价值
新民设县之后最完整的旧县志,上溯辽金旧迹,下记至民国十四年。
地处辽河西岸,重点记录辽河、柳河水患,京奉铁路对地方社会的冲击,集市商业、移民垦殖、旗民杂居;辽滨塔及辽金辽滨县遗迹记载很有价值。
保留大量清末民初田赋地亩统计、区村制度演变、地方匪患资料。
参考并吸纳《新民府志》内容,补入民国新史料。
版本流传
原版:民国十五年石印 8 册,辽宁、沈阳、大连图书馆藏原书。
台湾成文出版社《中国方志丛书》影印本。
配套旧志简要
《新民府志》,清宣统元年(1909)管凤龢修铅印本,府制时期志书。
《新民府乡土志》,光绪三十三年(1907)抄本,简易乡土教材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