灵石县,录属于山西省晋中市。
灵石名称的来由,隋文帝巡河道时挖到一巨石,似铁非铁,以为灵瑞,故名“灵石”。

灵石县历史悠久,春秋时就已经置县,名邬县。
秦代,置界休县。
明代初期灵石县属平阳府,到万历年间属汾州府,万历四十二年又改回属平阳府。

清沿明制。
此民国二十三年铅印本《灵石县志》的总篆官,为留英博士,视野开阔,任山西省实业厅厅长,所以特别重视交通、矿业的调查。
全志12卷,1005页。

具体卷目有:
卷首:图考(全境图、分区图)、序、凡例、修志姓氏
卷一:地理志(沿革、疆域、山川、关隘、古迹、风俗物产)
卷二:建置志(城池、公署、学校、祠庙、桥梁)
卷三:田赋志(户口、地亩、仓储、蠲恤)
卷四:实业志(农林、矿产,煤铁石膏核心记载)
卷五:交通志(旧驿道、公路、同蒲铁路)
卷六:祠祀志
卷七:军警志(旧营汛、民国警察)
卷八:职官志、名宦传
卷九:选举志
卷十:人物志(乡贤、忠节、孝友、文苑、寓贤、列女)
卷十一:金石志
卷十二:艺文志、杂记(祥异轶事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