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长清县志》民国二十四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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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《长清县志》民国二十四年

  李起元修,王连儒总纂,民国二十四年(1935)铅印刊行,全书十六卷,卷首一卷、末一卷。民国山东省长清县,即今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。

《长清县志》民国二十四年

  《长清县志》

  本志取之前未刊旧志残稿,参稽旧志、官府档册、碑刻与本地采访,记事上溯上古,下迄民国二十三年。境内有灵岩、五峰山胜迹,地处黄河沿岸,重点记载黄河河务、山川名胜、祠庙寺观、区乡建置、户口田赋、新式教育警政,备录职官选举、各类人物,卷末专录灵岩、五峰山相关记载,汇辑碑记诗文。

《长清县志》民国二十四年

  《长清县志》

  卷首:党务志、序文、凡例、纂修姓氏、县境图。

  卷一:大事记、舆地志,沿革、疆域、山川、古迹、风俗、物产。

  卷二:建置志,城池、公署、道路、桥梁、乡镇市集。

  卷三:河防志,黄河堤防、水患治理。

  卷四‑卷五:民政志,户口、赋税、仓储、蠲恤、自治公益。

  卷六:教育志,学宫、书院、新式学堂。

  卷七:实业志,农桑、工商、林业畜牧。

  卷八:宗教志,佛道及其他宗教寺观。

  卷九:武备志,团防、警政、历代兵事。

  卷十‑卷十一:职官志,职官表、名宦。

  卷十二:选举志,科贡、新式学堂毕业人员。

  卷十三‑卷十四:人物志,乡贤、忠烈、孝友、义行、流寓。

  卷十五:列女志,节孝贞烈妇女事迹。

  卷十六:艺文志,文牍、碑记、序跋、诗赋。

  卷末:灵岩志、五峰山志,两山金石、诗文、寺观旧事。

《长清县志》民国二十四年

  《长清县志》

  志书记述长清黄河河防事务,载录灵岩、五峰山的寺观山川,记录区乡民政实业、新式学堂警政,收录职官选举人物,汇编碑记诗文与两山相关旧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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