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续修嵩明州志》光绪十三年(1887)
俗称《续写嵩明州志》,嵩明州即今昆明市嵩明县;康熙五十九年旧志之后,历经咸同兵燹,旧志残损,此为清代嵩明第二部州志,全书八卷,木刻本。

版本源流
修:胡绪昌(嵩明知州),总纂:王沂渊、梁恩明;光绪十三年丁亥(1887)嵩阳书院刊刻,原刻八册。
背景:康熙五十九年《嵩明州志》之后,道光曾有稿本,毁于战乱;本志仅存康熙旧志残本,乾嘉史料多取自《云南通志》,道光以后依靠档案、乡老采访补录。

全书卷目
卷一 州谱:图考、州境图、城池图、沿革、历代大事。
卷二 地理志:疆域、山川、形势、气候、村寨、古迹(记录杨林、嘉丽泽、黄龙山等山川名胜)。
卷三 建设志:城池、公署、津梁、水利、寺观祠庙,大量本地寺庙碑记材料。
卷四 官师志:职官、名宦。
卷五 学校、典礼志:学宫、书院、义学、祀典,记录战乱之后文教修复情况。
卷六 赋役志:户口、田赋、积贮、物产、风俗。
卷七 武备、人物志:新增武备志,记载咸同战乱兵事;人物分乡贤、忠义、节孝,大量阵亡人物记录。
卷八 艺文志(上下):碑记、序跋、诗文;附杂记祥异灾变。

文本特点
云南晚清重要方志,重点记载嘉丽泽水利、滇东北驿道、咸同战乱对嵩明的破坏、战后重建。
体例:基本沿袭康熙旧志门类,新增武备志,补兵防、战乱史实,弥补旧志缺失。
局限:雍乾嘉时期本地原始材料散佚,多摘抄通志,本土一手资料偏少;记事下限光绪十三年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