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云南县志》(清光绪十六年)
【基本信息】
修撰人:主修项联晋 (云南县知县),总纂黄炳堃,孙尔寿等分纂。
修撰时间:清光绪十五年 (1889) 纂修完成。
刊印年代:清光绪十六年 (1890) 九峰书院刻本,全书十二卷,共五册,一函。
辖地范围:清代云南大理府云南县,县治即今云南省大理州祥云县,辖今祥云县全境,为洱海以东滇中通往滇西的交通要冲。

【卷目内容】
卷一:图考、星野、沿革、疆域、山川
卷二:城池、公署、关哨、津梁、水利、风俗
卷三:户口、田赋、积贮、盐法、物产
卷四:学校、书院、义学、典礼
卷五:祠祀、寺观
卷六:兵制、边防
卷七:职官
卷八:选举
卷九‑十:人物(名宦、乡贤、孝义、烈女等)
卷十一:艺文
卷十二:杂记(古迹、轶事、灾祥)

【史料价值】
晚清云南县官修县志,接续康熙、乾隆两部旧志,弥补前代志书残缺散佚问题,记载咸同战乱之后地方社会恢复重建实况,体例完备,记事详实。
较为完整记录洱海以东白族聚居区域的山川水利、风俗物产、书院教育,保存大量地方民生、赋税户口原始资料,是研究清代祥云社会经济、民族风俗的一手文献。
收录本地碑记、诗文、人物事迹,灾祥轶事记录丰富,可与大理府志相互参证,为滇西地方史、民族史研究提供重要方志依据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