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楚雄县志》(清宣统三年)
注:该志实际定稿于宣统二年(1910),无原刻本,以稿本、传抄本流传,后世多题宣统三年。
【基本信息】
修撰人:主修崇谦,总纂沈宗舜。
修撰时间:清宣统二年(1910)纂修成稿。
刊印年代:未正式雕版刊刻,以稿本、传抄本存世,全书十二卷。
辖地范围:清代云南楚雄府楚雄县,县治即今云南省楚雄市,覆盖今天楚雄市主要区域。

【卷目内容】
卷首:序、凡例、纂修姓氏、舆图
卷一 天文志:星野、气候、祥异
卷二‑三 地理志:沿革、疆域、山川、古迹、城池、关哨、津梁
卷四 建置志:官署、坛庙、祠祀、寺观
卷五 食货志:户口、田赋、课程、经费、物产
卷六 学校志:学宫、书院、义学、新式学堂
卷七 武备志:兵制、边防、戎事
卷八 祠祀志:祀典仪制
卷九 秩官志:职官、名宦
卷十‑十一 人物志:乡贤、忠烈、孝友、文学、列女
卷十二 艺文志:碑记、文钞、诗赋、著述目录

【史料价值】
为楚雄清代最后一部官修县志,承接嘉庆旧志,记录晚清楚雄社会变迁,填补咸同之后地方史料空白。
除传统方志门类外,记载清末新政、新式学堂、地方警务等近代变革史实,保存大量一手地方记录。
记述当地彝族等少数民族风俗、汉夷互动,对滇中民族史研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。
详载咸同战乱始末、赋税民生、碑刻诗文,可与楚雄府志互证,是研究清末滇中地区历史、民俗的核心古籍方志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