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阳县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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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沈阳县志(民国六年,1917)

  修纂:赵恭寅修,曾有翼纂

  卷数:十五卷首一卷,全套 6 册

  刊刻:民国六年(1917)铅印本,奉天刊印

沈阳县志

  属地:沈阳县,旧为盛京、奉天府;民国二年改奉天府为奉天县,后改名沈阳县,今沈阳市区及周边属地。

  背景:清代有《盛京通志》,并无独立的《沈阳县志》旧刻,此为历史上第一部沈阳县专属县志。

沈阳县志

  主要篇目

  卷首:图、序、凡例、职名

  卷一 地理志:疆域沿革、山川、城池、古迹,收录盛京故城、塔湾回龙寺(塔湾夕照)等古迹记载

  卷二 区划志:区村、警区

  卷三 建置志:官署、祠庙、桥梁

  卷四 财赋志:户口田赋、捐税仓储,旗民户口统计

  卷五 实业志:农工商业、集市

  卷六 教育志:新旧学堂

  卷七 交通志:铁路、驿道、邮电

  卷八 兵事志:防务、兵祸

  卷九 交涉志:铁路对外交涉事务

  卷十 慈善志

  卷十一 礼俗志、宗教志

  卷十二 人物志:名宦、乡贤、忠义、流寓

  卷十三 列女志

  卷十四 艺文志:碑刻诗文

  卷十五 物产、杂志(灾祥、轶闻)

  史料价值

  第一部沈阳县专志,大量采录《盛京通志》,又补充清末民初实地调查资料。

  重点记载清末民初奉天城市社会、南满铁路、旗民杂居、寺庙古迹、地方实业教育;塔湾舍利塔、盛京旧迹记录很有价值。

  记事上溯辽金,下至民国五年,是研究近代沈阳城市变迁核心文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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